去年以来,我国房价飞涨,一些热点区域的房价甚至一个月上涨超过10%、一年上涨超过100%。一路“高歌猛进”的房价牵动着每一个购房者的神经,也受到了中央的关注,自今年年初以来出台一系列政策,抑制房价过快上涨,防范金融风险。
房价过高可停发第三套房贷
国务院17日发出的通知指出,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
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地和融资监管
通知指出,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大专项整治和清理力度,严格依法查处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并限制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新购置土地。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参与土地竞拍和开发建设过程中,其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
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
通知要求,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确保完成2010年建设保障性住房300万套、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280万套的工作任务。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要尽快下达年度计划及中央补助资金。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与各省级人民政府签订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工作责任。
二套房首付款不得低于50%
会议确定的政策措施包括: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制定税收政策引导住房消费
会议指出,要坚决遏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各城市政府要切实负起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责任。加强住房保障工作,增加住房建设用地有效供应。实行更加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抑制投机性购房。加快研究制定合理引导个人住房消费的税收政策。
保障性住房用地占比77%
今年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计划供应量占住房用地计划供应总量的77%,其中中小套型商品房计划供地总量为80431公顷,也超过去年全国实际住房用地总量(76461公顷)。
银行实行差别化房贷政策
中国银监会16日强调,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切实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防范房地产信贷业务各类风险,实行动态、差别化管理的个人住房贷款政策,银监会将加强对银行各类房地产贷款行为规范的监管。(据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