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报讯 (记者 祝琳 通讯员 秦岳文) 市本级普通高中新生录取已于日前结束,记者从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了解到,为帮助市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普通高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市政府去年出台的市本级普通高中助学金实施办法,今年将继续执行。
????据悉,市本级普通高中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市本级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并已建立高中家庭经济困难生档案的在校学生;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期500元。
????据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寄宿制民族高中班学生、由市民政部门核定并持有由市教育局和市民政局核发的“孤儿入学优待证”的孤儿、持有市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贫困残疾学生、烈士子女、经市残联核定的贫困残疾人的子女、库区移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少数民族贫困学生已经因严重疾病、灾害等导致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经济来源的贫困家庭子女、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学生等,均可申请市本级普通高中助学金。另外,持“特困职工优惠证”特困家庭的子女、单亲贫困家庭的子女、农村绝对贫困或低收入家庭的子女,持“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家庭的子女,持“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工失业证”或“再就业优惠证”职工的子女,持“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入学优待证”经济困难户的子女,持“贫困残疾人子女入学优待证”家庭的子女等也被列入资助范围。
????凡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学生,均可享受每人每学期500元的补助。除此之外,上述学生如因遭受自然灾害、严重疾病、家庭变故等突发事件,致使生活更加困难的,只要提供相关证明,经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民政局、妇联、残联、总工会、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等部门调查核实,并由学校进行公示,还可享受市本级普通高中助学金每人每学期增加500元的补助。
????需要申请市本级普通高中助学金的普通高中学生,可在新学期开学一周内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而新生需等自治区统一进行贫困生建档后方可操作。学校将对学生进行资格认定并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由市财政局将助学金拨付到各学校统一发放。值得注意的是,在同一学年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能同时申请中央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和普通高中助学金项目资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