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的效力在于执行,但现实中不少制度总是会在执行中被“变通”,约束力由此打折扣。一项制度无法实现初衷,当然就会有人戏称其为“纸老虎”。
????同样,这次中央颁布实施的四项监督制度,也有不少人担心其会否成为“纸老虎”。而笔者却认为,四项监督制度通过细化政策界限、规范操作程序、明确追究措施,初步破解了长期以来困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责任主体界定不清、责任情形划分不明、责任追究不到位的难题,使责任追究更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就此而言,四项监督制度是会“咬”违规者的“真老虎”。
????这只“老虎”会“咬”人,体现在《责任追究办法》列出了应当追究责任的39种主要情形,并规定了责任追究的处理措施,从而树起“警示牌”、架起“高压线”,以责任追究促正确履职。而且,为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责任追究办法》设立了“带病提拔”干部选拔任用过程“倒查”机制。规定领导干部因违纪违法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者行政职务以上处分,且在其提拔任职前就有违纪违法行为的,组织人事部门必须对其选拔任用过程进行调查。经调查核实,确实存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问题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这只“老虎”是“真老虎”,体现在它的措施是真刀真枪,实实在在的。例如,鉴于选人用人中的违规失责问题危害更大、影响更坏,《责任追究办法》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的影响期坚持了从严的原则,同时受到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又如《离任检查办法》规定,经调查属实,即将离任的市县党委书记任职期间在选人用人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对于拟提拔使用的,先取消其提拔资格,再视情况作进一步处理。
????总之,四项监督制度体现了对民意的尊重、看重、倚重,也体现了中央向用人不正之风宣战的决心。各级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纪检部门务必按照中央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学习、抓好落实、抓好督促检查,让四项监督制度这只“真老虎”虎虎生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