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调查方法与调查内容
(一)新建住宅销售价格的调查方法与内容
⒈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城市(不含拉萨市)、计划单列市等35个大中城市新建住宅销售价格、面积、金额等资料直接采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网签数据,不单独进行调查。
新建住宅交易的网签数据内容,主要包括:住宅所在项目名称、项目地址、幢号、总层数、所在层数、住宅结构、成交总价(合同金额)、建筑面积、签约时间等。
⒉暂时不能取得网签数据的其他35个城市,新建住宅销售价格根据统计系统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中各个楼盘的分类销售面积和金额数据计算,也不另作调查。
(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的调查方法与内容
⒈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的调查方法
二手住宅销售价格调查为非全面调查,采用重点调查与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法,依据房屋中介公司上报、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与调查员实地采价相结合的方式收集基础数据。
为保证二手住宅价格调查的科学性和可靠性,在选择房屋中介公司和住宅样本时遵循以下原则:
⑴代表性强的房屋中介公司。为保证调查资料的可靠性和连续性,要统筹考虑各种因素,选择那些规模大、实力强,营业额占当地总营业额比重较大、经营状况比较稳定的房屋中介。选择房屋中介尽量兼顾不同注册登记类型,包含国有、集体、合资、外资等。选中房屋中介的营业总额一般应占本地区总额的75%以上。各选中房屋中介按规定内容和要求填报调查表。
⑵住宅样本选取要兼顾不同地理位置的住宅,综合考虑住宅类型、区域、地段、结构等统计口径的一致性,保证上月、本月价格同质可比。由于存在着级差地租,不同地理位置的住宅单位面积价格差异较大。在选取住宅样本时,必须按照住宅类型分区域(辖区)、分类型从上月及本月销售的住宅当中分别选取销售量(套数)所占比重最(较)大、同质可比性强、代表性强且最接近15日交易的一套住宅。距15日时间相同的前、后两日均有同质可比住宅时,用15日后的住宅作为样本。
⒉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的调查内容
成交住宅所在小区或社区名称、位置、住宅类型、住宅所在区域、住宅所在地段、本月销售面积、本月销售金额、样本住宅上月销售单价、样本住宅本月销售单价。
五、指标设置
(一)新建住宅设置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宅两个类别。保障性住房,是指享受国家相关优惠政策、出售给城镇中低收入居民家庭的新建住房,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城市棚户区改造房、林(垦、煤)区改造房以及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房等保障性住房以及两限房等政策性住房。
商品住宅类下设90平方米及以下、90-144平方米、144平方米以上三个基本分类。
(二)二手住宅设置90平方米及以下、90-144平方米、144平方米以上三个基本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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