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发布了两则整治市区交通秩序以及三轮车的通告,引发城内热议:三轮车全面禁行,其他基础交通设施是否已经足够完善,同步跟上?与尾气滚滚的机动车相比,人力三轮车难道就没有优点?如何才能做到便捷的出行方式与秩序井然的交通环境兼得?
笔者认为,三轮车营运过程中,确实有三轮车夫交通意识淡薄,为图方便漠视交通规则,也确实有私自改装三轮车、非残疾人驾驶残疾车辆进行搭客运营等违规、违法现象出现。但是,人力三轮车也有车小灵便、方便市民出行、容易上落等优点。那么能不能对三轮车及三轮车违法现象的加强整治,以“管”来取代“禁”呢?
梧州小街小巷数量较多,而且还是一座拥有多个人文景观以及自然景观的旅游城市,正是这些城市特点,使得市民、尤其是上了年纪以及行动不方便的市民,在选择公交出行时,会因为公交线路延伸不到边角地段而深感出行不便;外地游客在选择出租车出行时,会因为出租车行驶速度较快,对城市景观只能作走马观花状而心生遗憾。
所以,从便捷市民出行、方便游客感受沿途风光的角度来看,人力三轮车的存在,既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公交运力的不足,又可让人们享受到实在的“随时随地可观赏”的便利服务。
当然,对于三轮车所背负的“影响市容”、“妨碍交通”、“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等的“罪状”,我们也应该正视。确实,由于一直以来三轮车管理过于松懈,使得“黑三轮”、“违规三轮”、“闯祸三轮”比比皆是。要使人力三轮车规范经营,让人力三轮车真正便利于民,还需要相关部门对之从严管理、统一规范。
首先要建立和完善责任制度。对三轮车管理,要一管到底,哪个管理部门对三轮车疏于管理,就追究哪个部门及其领导的相关责任,通过责任追究制,让三轮车的管理能持之以恒地得到规范和落实。
同时,针对人力三轮车的特点与优点,也可以效仿北京、苏州、海口等地,开设以乘坐三轮车为主的特色游,把三轮车打造成独特的城市名片。对营运的三轮车实行持证上岗,限制三轮车的规模和数量,严禁非法改装人力三轮车,通过严格的制度,让人力三轮车更好地服务市民,为城市旅游增色。
□陆宏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