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对药品批发、零售企业,餐饮食堂环节等“瘦肉精”专项检查。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现药品批发企业、使用单位销售“瘦肉精”给养殖场(户)和餐饮单位使用“瘦肉精”饲养的猪肉。
“瘦肉精”对消费者身体健康和食品安全危害极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做好“瘦肉精”监管工作,领导分工负责落实监管责任到科室、到人。加强药品批发企业、使用单位对盐酸克伦特罗等可作为“瘦肉精”原料的人用药品的管理。共出动35车次,85人次,对药品批发企业、使用单位重点检查盐酸克伦特罗的出入库、销售记录,销售的具体去向,是否账、物相符,是否收集购买者的资质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严禁违禁药物流入生猪养殖场(户),从源头上把好销售、使用关。餐饮企业在餐饮、食堂等消费环节全面推行索票索证制度。加强对肉品的抽验,共抽查36批次检验,目前没有发现“瘦肉精”作为餐饮食品原料的肉品。
今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大对“瘦肉精”的监督检查,一旦发现销售、使用违禁药品的,严查严办,快速处理,确保市民食肉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