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罗丽思)《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引起广大市民关注,其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一项更成为不少高龄劳动者热议的话题。近日,市民张女士来信反映,希望了解新办法出台后,申请办理退休的相关信息。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表示,目前申办退休手续的实施细则仍按照以往有关文件进行,市民可就自身实际参保缴费时间判别是否可申办退休。
????张女士在来信中表示,按照我市现在执行的退休制度规定,2003年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女性,累计缴费满15年,年龄达到55周岁时,才能办理退休领取基本养老金。而7月1日开始实施的《社会保险法》中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张女士今年53岁,已累计缴费满15年,她希望知道,在国家目前未改变退休年龄的情况下,她个人是否可以申请办理退休领取基本养老金。
????记者就此咨询了市社保所。据个体征缴部的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尚未收到《社会保险法》的各项具体实施细则的通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个体工商户、自谋职业者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的人员仍按桂劳社发[2003]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按时足额缴费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从2003年1月起,城镇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以及采取各种灵活就业方式就业的人员,达到劳社部发[2001]20号文件所规定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条件的,即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
????工作人员表示,张女士所反映的问题,应以其首次参保缴费时间作为界定。若其在2003年1月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尚未达到退休年龄,即使已累计缴费满15年,仍不能申请办理退休;若其在2002年12月前参保,则可申请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