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 (记者 黄宁 通讯员 叶桂如 何海燕) 7月20日起,321国道上的太平收费站、207国道上的安平收费站和梨埠收费站等三个收费站,开始对载货类汽车实施计重收费,通过“少载少缴、多载多缴、空车受惠、超限受罚”治理超限超载。
7月20日上午,记者来到梨埠收费站,几辆货车正有序通过计重平台。该收费站副站长严勇文介绍,当天凌晨开始正式使用计重收费,从凌晨0时到6时,6个小时内超载货车数为50辆,平均超载率为45.04%。其中,一辆最大允许总质量限载55吨的货车,实际载重为131.03吨,超载率为138%,工作人员对该车按基本费率的6倍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
据悉,目前我区高速公路目前大多已经实行计重收费,计重收费旨在利用经济手段引导运输业户合法装载和运输,切实减少车辆超限超载引发交通安全生产事故,保护公路桥梁和道路交通安全。此举能够降低合法运输车辆的收费标准,增大违法运输车辆的运输成本,从而进一步鼓励合法运输,遏制超限超载运输行为。
据了解,超限车辆计重收费标准为:
1.超限30%以内(含30%)的车辆暂按正常车辆的基本费率计重收费。
2.超限30%以上100%以内(含100%)的车辆,超限0%~30%(含30%)的重量部分按正常车辆的基本费率计重收费,对其超限30%以上部分,按基本费率的3倍线性递增至6倍计重收费。
3.超限100%以上(含100%)的车辆,超限0%~30%(含30%)的部分按正常车辆的基本费率计重收费,对其超限30%~100%的重量部分,除计收正常车辆的基本费率计收通行费外,对其超限100%以上的重量部分,按基本费率的6倍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
而为了减轻农民负担,对农用四轮货车、农用三轮货车暂不实行计重收费。符合绿色通道等免费条件的车辆一律免收车辆通行费。但对超限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收费站仍按照超限运输车辆收费标准计重收取通行费,不再享受免费政策。客车、轿车仍按现行车型收费标准分类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