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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江都市报讯 (记者 梁燕如) 近日,自治区物价局发文要求,从7月20日起至9月30日止,对各市城区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在限价管理期间,各地14.5公斤罐装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最高不得超过110元/罐。
?7月22日记者获悉,我市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已接到物价部门的调价通知,14.5公斤罐装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的将于日内调至110元/罐。
?当天上午,记者在市物价局了解到,从6月中旬开始,我市物价局约谈市内6家液化气经营企业,要求企业采取措施降低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据监测,从6月18日开始,我市液化石油气零售价一直稳步回落。近日,我市物价局接到上级物价部门要求对液化石油气价格采取限价措施的通知后,已着手研究调价方案,并于7月22日当天通知市内各大液化气经营企业执行上级物价部门的相关文件要求。
?7月22日下午,记者向我市部分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了解获悉,该企业已接到物价部门的调价通知,预计我市14.5公斤罐装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的将于日内调至110元/罐。
?而对于110元/罐且包含送气费的价格干预措施,我市能否实行?业内人士表示,目前,14.5公斤罐装液化石油气110元/罐的零售价接近成本。根据我市实际情况,110元含送气费的规定实施起来有难度,希望相关部门可以作进一步协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