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罗丽思)近日,记者从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所获悉,从7月起,我市2011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调整为每月1592元,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不变。此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参保退休人员,实行缴费基数和缴费率核定不变的原则,除统一调整政策外,不变更缴费基数。
????据介绍,据桂人社发[2011]60号通知,2010年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1842元。从今年7月起,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调整为全区平均月工资2653.5元的60%,即每月1592元。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不作变更。
????据了解,缴费基数以在职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低于上年度全区社会平均工资60%的,以60%作为缴费基数;没有上年度工资收入的,以不低于上年度全区社会平均工资60%作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工资超过上年度全区社会平均工资300%的,以300%作为缴费基数。
????按统帐结合办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缴费率为8.8%,其中单位缴纳6.8%,个人缴纳2%,设立个人账户、享受住院待遇;按单建统筹办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率为4.8%,只享受住院待遇。
????此外,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参保退休人员,均实行缴费基数和缴费率核定不变的原则,不再变更缴费基数,统一调整政策的除外。
????市医保所提醒市民,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每年7月1日进行调整,需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市民应注意缴费基数的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