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连市,曾经发生过这样的事情:一位购房者将原房主告上了法庭。起因是:购房者买下房屋后不久,执法人员找上门,勒令购房者对外扩阳台部位进行拆除。除此之外,还要给予相应处罚。
????外扩部位拆除后,房屋实际使用面积变小了。而当初,购房者正是看中房屋的此项“优点”,才和原房主签订了购房合同。从经济利益角度而言,房屋使用面积缩水,意味着房屋已经“贬值”了。并且,购房者还要承担拆除违建的人工费用以及罚款。“错误是原房主犯下的,凭啥要让我承担?”对此,购房者表示不理解。为了追讨损失,购房者将原房主告上法庭。
????“不要以为盖完违建把房子卖了就没事了。”刘万昕律师说,原房主将承担一定的责任。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购房者将拿到全部的损失赔偿。“毕竟,在某种程度上,作为违建的使用者,购房者属于既得利益方。明知违建属于非法,却没有向有关部门履行报告义务,而是心安理得地继续使用下去,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刘万昕律师说,买卖双方都将承担和各自过错相对应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