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郑玉华)9月29日,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自2010年11月以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继续深入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的专项整治工作,截至今年9月,查出涉嫌非药品冒充药品品种6个,其中标示为食品2个,标示为健用字的4个。
“我在药店购买降血糖的药物时,药店的工作人员说光吃降糖药控制不了血糖,极力推荐配合有降糖作用的‘松×茶’一起吃,买回去才发现其批准文号标注的是‘健食字’,根本不是能够治疗降低血糖的药物。”日前,患有糖尿病的林美新阿姨反映说。在利益的驱使下,部分药店及不良商家将非药品冒充药品向消费者出售。据了解,像林阿姨一样被蒙骗的购药市民不在少数。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科科长黄秋鸣介绍说,近段时间以来,投诉商家用非药品冒充药品的市民比较多,尤其以退休的中老年人为主,金额大多在2000元以上。
黄秋鸣表示,就目前查处的非药品冒充药品来看,冒充的药品主要集中在治疗风湿骨痛、癣病等外用药贴药膏,以及治疗慢性疾病、壮阳、减肥等口服用药,假冒药品一般冒用过期的或是伪造批准文号,如“京卫防保健字”、“津卫防保健字”、“豫卫健用字”等,却在外包装、产品说明书上标注具有治疗的作用,近段时间查处的一个名为“雪域爱康贴”的假冒药品,批准文号为“藏卫健用字”,产品使用说明上却标注“治疗癌症”,事实上该产品的成分只是一些普通的中草药,“治疗癌症”完全是虚假宣传。
黄秋鸣提醒,按照有关规定,只有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药准字”批号的药品才是具有治疗作用的药品,市民在购买药品的时候,要仔细查看药品的批准文号,对于“×药准字”“×卫健用字”等批文要多留个心眼,所有正规的批号都能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网站查询。而且市民尤其是中老年人,购药一定到有资质的药店,不要轻信街边摆摊或以促销等临时销售的形式出售的药品,警惕以开健康讲座之名,行销售假冒药品之实的不良商家,购药后要注意保留凭据,以免消费者的权益被侵害后无证可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