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罗丽思)糕点、豆腐、压榨油作坊等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食品卫生和安全一直备受关注。昨日,记者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近日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备案办法(试行)》,要求对区内从事传统工艺加工生产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备案登记,以规范对其监督和管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市内有700多家食品加工作坊
????根据有关办法规定,需进行备案登记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是指在各类市场外和食品流通环节经营场所外有固定生产场所,从业人员较少,生产规模较小,采用传统工艺加工生产,无预包装或者简易包装的传统食品生产加工者。而属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调整范围的食用初级农产品加工的,依托各类市场和食品流通环节经营场所,面向最终消费者从事食品现场销售的,属于餐饮服务环节的餐馆、食堂、小吃店、冷热饮品店、咖啡店、茶楼(馆)等餐饮服务企业食品加工制作的,从事“阳光早餐”等纳入“中央厨房”管理的以及食品摊贩等,则不属于备案登记的范围。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市本级范围内,约有700多家食品生产加工作坊。根据规定,这些小作坊中,凡列入《备案品种目录》的,应当进行登记备案,经市质监部门审核通过后,才能到工商部门申办有关营业执照。
????小作坊应有完整的台账记录
????据了解,目前自治区质监局已公布第一批允许登记备案的生产品种目录,一共7类,分别是粮食加工品(小米、小麦粉、挂面和干米粉)、食用植物油(压榨类)、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熏烧焙烤肉制品、油炸肉制品)、酿造酱油、酿造食醋、糕点(月饼除外)、豆制品(发酵性豆制品,如:腐乳、豆豉、纳豆等;非发酵性豆制品,如:豆腐、干豆腐、豆浆等。腐竹类除外)。备案登记的内容包括食品生产加工所购进的原料、辅料、食品添加剂的来源,同时小作坊应对食品销售的流向有完整的台账记录,并妥善保存,做到来源可查,流向清楚。
????据介绍,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向市质监部门提出登记备案申请,有关备案登记的申请办法、手续、范围等问题,可拨打市质监局食品生产监管科电话0774-3885820进行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