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离网讯(通讯员 莫黎 陈敏敏)已有八个月身孕的“90后准妈妈”多次盗窃同室工友财物,为掩饰犯罪行为,故意制造不在场证据后打电话称宿舍失窃。2012年5月7日,年仅20岁的“准妈妈”,向警方供认了自己曾多次行窃的犯罪事实。在初查室,稚气未脱的“准妈妈”“小情”(化名)留下伤心的泪水。
2012年5月7日,大塘派出所接到报警称西堤三路某工地宿舍遭入室盗窃,损失数百元现金。接到报警后,民警前往案发地调查。在对现场人员进行盘查询问时发现,一名“大腹便便”的女子十分可疑,在警察到达现场之后,该女子神情紧张,正想借故离开。民警遂将这名女子带回派出所了解情况。
经了解,这名面貌清秀的女孩名叫“小情”, 今年20岁,安徽人,现已有八个月身孕。今年初,“小情”远从安徽来到梧州,与在某工地打工的丈夫同住工地集体宿舍。平日丈夫与工友外出干活,“小情”就独自在宿舍的铁架床上休息。由于丈夫打工赚钱不多,能给“小情”的零花钱很少,平时花钱习惯大手大脚的“小情”便动起了歪脑筋。5月7日,“小情”趁丈夫和工人都外出务工时,将同宿舍工友的旅行袋都翻了遍,共偷得几十块钱。为不让其他人怀疑自己,“小情”行窃后立即给丈夫发短信,称宿舍遭盗窃了。其丈夫报警后,民警随即来到现场。
据调查,“小情”还交代了在这之前几次趁丈夫与工友外出工作行窃的犯罪事实,共盗得人民币380元,现已挥霍一空。
民警还了解到这对小夫妻生活上确实遇到不小的困难,“小情”因缺少亲友的照顾和关爱,也变得沉默寡言。民警在教育“小情”的同时,还不时鼓励她应该树立生活的信心,不应使用违法手段谋生。“小情”面对民警,诚恳的承认了错误,并承诺要做一个好母亲,再也不盗窃,给未来的宝宝树立好的形象。民警在案子审理完后,便用警车将“小情”送回工地。
据办案民警介绍,“小情”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该法应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但考虑到“小情”已有身孕,公安机关按照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决定对“小情”不执行行政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