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离网讯(通讯员 黄观兰 林耀永)根据公安部、广西公安厅的部署,在岑溪市副市长、公安局长江金亲自组织和指挥下,岑溪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全体民警在大队长梁国坚的带领下,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力推进“亮剑行动”,经过九个月的专案经营,成功侦破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5人,逮捕5人,捣毁窝点3个,涉案金额400多万元。
据了解,2010年以来,黎某、石某夫妇以其住宅的宾阳县黎塘镇福龙小区某房为窝点,在没有取得烟草专卖部门许可证的情况下,生产销售假冒劣质的烟丝及无品牌散装白皮卷烟制品,以另售及批发方式在宾阳县黎塘镇当地出售,并以每市斤48元至70元不等的价格批发给韦某。
2011年4月至2012年9月15日期间,黎某、石某夫妇在宾阳县黎塘镇当地及向韦某批发出售烟叶、烟丝及无品牌白皮卷烟制品8234.3市斤,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价值400万多元。其中,批发给韦某无品牌散装白皮卷烟制品2000多市斤,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价值59多万元。2012年9月15日,岑溪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在岑溪市马路镇桥头冰城处将正在非法交易卷烟制品的韦某、罗某、莫某三人当场抓获,并当场扣押无品牌散装白皮卷烟制品41市斤,同时在桥头冰城罗某家中搜出无品牌散装白皮卷烟制品130市斤,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价值5万多元。
此案已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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