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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现场。
梧州零距离网讯(通讯员 廖克兴 林耀永)岑溪市岑城镇一女子与其“丈夫”一起过了两年有实无名的夫妻生活,并育有一女。近日,因感情破裂,双方欲“离婚”,但是由于分手的经济赔偿及孩子抚养权问题谈不拢,双方家长起纠纷。最后,在民警的协调下,双方达成协议,和平分手。
近日,岑溪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接报称,在岑城镇义洲五街有群众因家庭矛盾而发生激烈的争吵,有打架的倾向。接报后,值班民警迅速驱车赶往事发现场,经初步了解后建议发生纠纷的双方前往公安机关进行调解。
据悉,这是因同居而引起的一起纠纷事件,双方当事人两年前相识谈婚,并按农村风俗过门共同生活,但没有办理合法的婚姻登记手续,同居次年育有一女。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没有建立起夫妻感情,经常因家庭琐事而发生激烈的争执,二人再也无法共同生活下去,决定分手。
但是,双方当事人及其家属就分手的经济赔偿问题及孩子的抚养归属问题始终无法取得共同的意见。男方为此不允许女方再进门居住,而女方则认为问题没有解决之前,强烈要求在男方居住;双方言语相向、针锋相对。女方多次报警,双方也曾多次到岑城镇司法所进行调解,但始终未果。
民警势溃此杂难之纠,会同岑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一道,召集双方当事人到公安机关,在所长潘永寿的亲自主持下,深入听取双方的陈述,深入剖析问题原因,找出结症所在,寻求问题对策,提出多种解决方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不厌其烦地对双方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一个上午的耐心调解与公平协商,双方的意见终于达成了一致,签订一份具有实质性意义、将问题解决的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