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财物被盗,若被盗财物未经物业公司登记,物业公司不予赔偿;小车在小区露天车位停放遭破坏,物业公司不予赔偿……在我市部分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签订的管理合同中,就存在这样的条款。近日,betway必威体育:工商部门对我市其中五个行业的合同条款内容进行专项检查,发现了50条“霸王条款”,其中5条与物业管理公司有关。
????利用格式条款免责涉嫌违法
????日前,工商执法人员对长洲区某物业管理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的物业合同中有涉嫌免除自身责任的格式条款,“乙方(物业公司)如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职责,造成业主家中被小偷撬门、窗入室盗窃,财产损失(手机等通讯设备、电脑、现金、珠宝等贵重物品除外),经有关司法机关确认,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对于被盗物品,业主必须事前向乙方提出申请,并经乙方进行财产登记,否则不予赔偿)。”
????对于这样的条款,有物管业内人士表示,物业合同是物业公司与业主达成协议后签订,物业部门按照合同内容提供相应服务。此外,合同约定物业公司管理的区域是小区公共范围,即广大业主的共有财产,而业主家庭财产属于私有财产,物业公司没有管理和保全的职责。
????但工商部门指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做好小区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工作,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的法律责任和损害赔偿由司法机关进行确认。具体到上述物业公司利用格式条款要求业主事前进行财产登记,否则不予赔偿,不仅损害业主隐私权,也是利用格式条款免除或减轻自身责任。为此,工商部门要求企业立即纠正涉嫌违法行为。
????小区停车收益应全归业主
????工商部门在检查中发现,物业管理公司为免除自身责任而制订的“霸王条款”还有不少。
????在长洲区某住宅小区,工商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小区物业管理合同中规定,“露天车位使用费收益的60%归全体业主使用,40%规小区物业管理处用于物业服务开支……甲方(物业公司)指定的公共场地(道路)露天车位只提供小汽车车位使用,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车辆被损等一切责任由车主自负。”
????针对该条款,有业内人士认为,没有违法。因为物业公司设立露天车位没有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因为收益的60%归业主共有,40%用于物业服务支出,业主是最大受益人。
????但工商部门指出,根据《物权法》、《合同法》相关规定,物业公司在小区内将业主共有道路划出露天车位,供小车车主停放,并收取停车费,全部收益理应归全体业主所有。现物业公司将收益的一部分用于物业服务支出,那么,其在向车主收停车费用时,即与车主形成有偿的保管合同关系。为此,保管人因保管不到位导致车辆被损,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此外,工商部门表示,由于露天车位使用者大多是业主,物业公司利用格式条款规定“露天车位使用中所产生的车辆被损等责任均由车主自负”,其实是利用物业公司的特殊地位,强迫业主(车主)承担车辆停放过程中产生的损失,属于免除责任的行为。据悉,工商部门向该物业公司下发《行政指导告诫书》后,企业已主动整改免责条款。
????11月7日,记者在betway必威体育:工商局市场与合同规范管理科了解到,市民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时,可先咨询法律人士意见,若发现物业合同有明显减轻自身责任的格式条款,可向辖区工商部门反映,通过消费者协会维护自己正当合法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