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报讯 因不能正确处理好婚恋纠纷而痛下杀手,最终酿成悲剧。3月20日下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两起因婚恋纠纷引发的故意杀人案进行一审宣判,以犯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田浪死刑,被告人严辉武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限制减刑并赔偿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
????被告人田浪要求李××(被害人,殁年19岁)随其一起前往广东继续恋爱关系遭到拒绝后,产生了杀死李××后自杀的念头。2013年6月1日14时许,田浪在苍梧县梨埠镇某宾馆门前,用从商店购买并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刺了李××胸部一刀,因李××反抗,田浪持刀继续猛刺被害人背部。李××因全身多处创伤并右肺贯通创致失血性休克当场死亡。作案后,田浪持刀自杀未遂,后被抓获归案。
????2013年6月27日16时许,在龙圩区龙圩镇某小区1栋A单元701房内,被告人严辉武与其妻子蒋××(被害人,殁年36岁)因离婚问题发生争吵,后严辉武从厨房拿一把菜刀在蒋××的背后朝蒋的颈部割一刀,蒋××倒地后求饶,严辉武骑在蒋的身上继续持刀砍割蒋的颈部等部位,致蒋××全身多处受伤,终因颈部严重创伤致大失血而死亡。作案后,严辉武拨打电话报警,并向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田浪、严辉武持械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权利,各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构成故意杀人罪。根据两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危害的程度以及个人认罪和悔罪表现,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钟康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