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报讯(记者 梁萍 通讯员 蒙建丽)记者从市市政管理局获悉,从7月1日起,我市将加强对物业管理的招投标管理,要求住宅及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非住宅物业的前期物业管理,建设单位须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来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以促进物业管理市场的公平竞争和规范有序。
????据了解,市市政管理局将负责我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公房管理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鉴于目前我市物业管理市场现状,物业管理招标代理工作暂由市物业管理协会设立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委员会来承担。招标人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的10日前,到市物管协会办理备案,递交相关材料,其中,新建项目需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重新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项目,需提供原物业服务合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在招标前30日通过报刊、广播、电视或信息网络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向符合资质要求的3家以上(含3家)物业管理企业发出招标邀请书。然后,按程序接受投标单位申请,开标并组织评标委员会评标,最终确定中标人。为确保公正平等,市物管协会将建立物业管理评标专家名册,由招标人在开标前1日内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参与该次评标的专家人员。
????房地产开发企业、业主大会、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时限完成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工作,即:预售商品房项目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完成;新建现售商品房项目在现售前30日完成;非出售的新建物业项目在交付使用前90日完成;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在原合同期满前90日完成。若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按规定办理物业管理招投标,将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