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报讯 (记者 陈晓雯 通讯员 赖鑫华) 近日,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新的管理办法,规定今年在市直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内开展总额控制和按病种临床路径定额付费管理,逐步建立以保证质量、控制成本、规范诊疗为核心的医疗服务评价与监管体系,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权益。
????总额控制和按病种临床路径定额付费是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的一种,既有利于转变医院管理模式、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规范收费,严防过度检查、滥检查、滥用药等现象发生,又有利于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据了解,根据医院规模和住院人数比例等指标,市新农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每个市直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费用设定了总额控制线,定点医疗机构在每月10日前上报上月参合人员住院医疗费用情况,经市新农合管理中心审核后,按90%给予结算,余下的10%与医疗服务质量挂钩,作为医疗服务质量保证金,在年终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年度医疗费用结算。年终结算时,定点医疗机构将分担部分超支费用。对从未违反定点医疗机构相关考核办法规定,不出现推诿、拒收病人行为,未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医疗机构,可对节余的基金进行奖励。
????按病种临床路径确定的定额费用标准是指定点医疗机构为患者按照相应疾病的临床路径、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和标准化诊疗方案实施住院治疗的全程医疗费用。医疗费用实行包干制,由新农合基金和患者分担。费用超出包干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节余部分归医疗机构所有。第一批实施病种包括老年性白内障、剖宫产、自然分娩、腹股沟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