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指认作案现场
木头床石墩处露出预留的铁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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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女子手上留下被铁链困锁的伤疤
近日,苍梧县京南镇发生一起令人震惊的非法拘禁性侵刑事案,一犯罪嫌疑人囚禁精神病女子三年多——
■ 采写 西江都市报记者 黄海志 通讯员 欧阳灿
betway必威体育:苍梧县和贺州市昭平县交界处,是一望无际的、连绵起伏的小山包,苍梧县京南镇城垌村就坐落在这些山的褶皱里。最近,一桩非法拘禁精神病女子的刑事案件,打破了这个小村子的宁静——一名男子为了解决其生理需求,将一名女精神病人长期囚禁,用铁链锁住手脚,供其淫辱。
近日,接到群众报警后,警方成功将这名被囚禁的女子救出,涉嫌非法拘禁精神病人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批捕,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由这一案件引发的betway必威体育:如何防止女性精神病患者受到不法侵害、如何保障弱势群体权益的沉重思考,应该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
案情:女精神病人被囚禁
今年5月28日,苍梧县公安局京南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该镇城垌村刘某某长期禁锢一名患有精神病的女子,以满足其生理需求。由于案情重大,接到报警后,京南派出所民警迅速将该案向上级机关汇报,并于当日联合苍梧县刑侦大队的民警一同出警。
民警到达城垌村后,迅速封锁了通往刘某某家前后的道路,同时入室搜索。很快,民警在刘某某家中一楼的一间房里,找到了一名看上去年龄在35岁左右的受害女子。当时,她正孤身一人被锁在房内,大门则用铁锁牢牢锁着。民警立即控制了犯罪嫌疑人刘某某,让其打开房门,整个解救过程用时并不长。
“我们进入房间的时候,她就躺在床上,用被子蒙着头,显得十分警惕。”京南派出所副所长邱江宇说,面对突如其来的一群陌生人,受害女子身体蜷缩成一团一直躲在墙角。
“你别害怕,我们是警察,是来救你的。”“你叫什么名字?多大了?”被解救出来后,无论民警怎么询问,女子面对民警只是一个劲地摇头,始终一言不发。
随后,民警将受害女子和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带回派出所进行查问和审讯。民警还将受害女子带到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显示,该女子除了手腕和肘部有明显伤痕、血压值稍高之外,身体并无其他大伤。
经审讯,今年54岁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交代,他的妻子长期在外打工不归。2011年2月,为解决生理需求,刘某某打听到邻近的昭平县木格乡某废弃砖窑里,住着一名患有精神疾病的流浪女,遂前往砖窑将其带回家,至案发时已达三年三个月。由于遭到家人反对,刘某某在自家山地专门搭建了一间木棚,将这名女子囚禁于木棚里。为了防止女子逃跑,还长期用铁链锁住其手脚。
案发后,经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受害女子无名氏,患有精神分裂症,案发时处于发病期,受之影响,致使其不能理解两性行为的社会意义、性质及后果,故评定其在本案中无性自卫能力。
目前,这名女子已被警方送往betway必威体育:社会福利医院接受治疗。近日,记者到该医院探访这名受害女子,医生表示其已逐渐从刚入院时的抗拒治疗,转化为部分生活能够自理,病情已有所缓解,但仍然无法跟她交流,其姓名、年龄、出生地等身份信息仍无从得知。
回访:专搭木棚限制自由
6月18日上午,夏日的骄阳突破云层阻隔,热辣辣地撒照在群山环绕的城垌村。当日,记者走进这个该镇最为偏远的村子,试图了解一名农民成为犯罪嫌疑人的点点滴滴。
刘某某的家,是一栋两层高的楼房,外墙没有装修,深红色的砖头裸露在外。见到生人到来,院子里的一群小鸡“咕咕”直叫。刘某某和妻子生育的三个孩子或已外嫁,或在外务工,家里空无一人。
“如果两夫妻勤勤恳恳过日子,就不会有这样的下场。”有村民告诉记者,刘某某的家境在村里属于中等水平,日子还过得去。刘某某于上世纪80年代与一名四川女子结婚。1991年,在生下最小的一个孩子后,刘某某的妻子就长期在外不归。此后,曾经勤恳工作的刘某某,忽然像变了一个人,变得懒散了。
一名黄姓村干部告诉记者,三年前,刘某某从外地将受害女子“拾”回家,曾经遭到儿女和老父亲的强烈反对。村委和村民都曾经劝刘某某将女子送回去,但刘某某不以为然。后来,他干脆在离家500米外的自家山地上,搭建了一间木棚,专门用来囚禁这名女子。
从刘某某的家走出来,沿着一条田间小道,再爬上一座小山,在山腰上,一座两米高的木棚出现在眼前。家里没人时,刘某某就将女子带回家中锁住,家人在家时,他将女子囚禁在这间木棚里。
记者在这个约20平方米的木棚里看到,木棚被分成了吃饭和睡觉两个区域。木棚里,靠近门口处,用砖头搭建有三个低矮的、被烟火熏黑的灶头,灶头上还支着三口锅,其中一口锅里浸泡着没来得及洗刷的碗筷。木棚最深处,一床黑乎乎的棉被杂乱地堆放在一张简易木床上,床底下还摆放着一双红色女式拖鞋。木床是由床底四角浇筑的水泥墩支撑起来,各个水泥墩表面均预留了一个铁环。
办案民警介绍,审讯中刘某某交代,受害女子具有较强的攻击性,甚至一度将刘某某打伤。为了不被该女子攻击,每次强行和她发生关系时,刘某某都要把铁链、绳索穿过铁环,将女子手脚捆绑好,防止她反抗。案发后,警方已将木棚内的铁链、绳索等相关物证带走进行调查。
律师:疑犯或涉两项罪名
为了满足自己的生理需求,长期囚禁精神病患者并强行与之发生关系,刘某某的行为涉嫌哪些刑事罪名?就此问题,记者采访了广西公力律师事务所廖永生律师。
廖永生认为,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的行为,可能涉及两项罪名。
第一,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涉嫌非法拘禁罪。根据《刑法》第238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罪嫌疑人为了囚禁他人专门搭建了木棚,将受害女子关起来,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为,涉嫌非法拘禁罪。如果经查实同时具有殴打情节的,刘某某还将符合法律规定的从重处罚的条件。
第二,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涉嫌强奸罪。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betway必威体育:当前办理强奸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规定,强奸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的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交的行为。明知妇女是精神病患者或者痴呆者(程度严重的)而与其发生性行为的,不管犯罪分子采取什么手段,都应予强奸罪论处。
刘某某明知被害人有智力障碍,毫无性防卫能力,而强行与之发生关系,应视为其违背妇女的意志,涉嫌强奸罪。
触犯法律的刘某某,等待他的将是法律对他的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