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报讯 (记者 黄东荣)记者从市公安交警部门了解到,在用燃油助力车过渡管理期内,驾驶人必须取得两轮摩托车驾驶资格方能驾车上路,否则将构成交通违法行为。
????市交警支队法宣科负责人介绍,根据《在用燃油助力车过渡管理办法》,在用燃油助力车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由公安交警部门按照摩托车通行有关规定管理。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有关规定》的法律法规,驾驶相应车辆上路行驶,必须取得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驾驶没有准驾资格的车辆上路行驶将被视为交通违法行为。因此,过渡期内,相关人员驾驶燃油助力车上路应该持有普通摩托车驾驶证,否则将按无证驾驶进行处罚。
????根据有关部门预计,我市三个城区的在用燃油助力车总量约为10.8万辆。为了方便广大燃油助力车所有人申领普通两轮摩托车驾驶证,公安交警部门正与交通运输、驾校等部门加强协调沟通,研究出台相关便民措施,方便市民申领相关驾驶证和顺利使用在用燃油助力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