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报讯(记者 黄东荣) 我市三城区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工作自6月底启动以来,市民持续广泛关注,希望通过注册登记,强化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不过,记者连日走访发现,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上路行驶过程中交通违法行为较为普遍,在不同程度上影响其他车辆的行车安全。有业内人士提出,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完善道路停车标识标志,方便群众停放车辆,促进城市环境改善。
????8月19日6时30分,在新兴二路原铅笔厂路段,一辆电动车驾驶人搭载两名儿童,一直沿着新兴二路、新兴三路及延长线机动车道上行驶,裹挟在高速行驶的摩托车、汽车中,让人看上去提心吊胆。实际上,这样的情景屡见不鲜。城区主要干线道路虽设有非机动车道路,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长时间占用机动车道行驶、逆向行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也较为普遍。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宣科负责人介绍,长期以来,由于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缺乏相应的管理和服务,导致驾驶人无视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出现“怎么方便就怎么行”的驾驶陋习,并不时引发道路交通事故。随着我市电动自行车注册上牌工作的开展,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查处电动车驾驶人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并处以5至50元的罚款。因此,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在完成上牌登记工作后,应主动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自觉纠正驾驶陋习,规范驾驶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也有市民提出,按照公安交警部门公布的《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标准》,不在规定地点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在未设有停放地点的道路上停放电动自行车时,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行为的将处以20元的罚款。而目前市区各道路,以及车站、医院、学校、商场、集贸市场、步行街等人员流动较多的场所及附近,均没有设置相应的电动自行车停放标识,这将给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带来停车难题。
????对此,有关人士指出,根据有关规定,电动自行车已纳入非机动车管理范畴,相关职能部门应切实履行职责,落实有关管理措施,完善车辆停放、通行标识、管理等公共服务硬件设施,创造良好社会氛围,引导电动车驾驶人依法依规驾驶、停放车辆,促进城市公共秩序向好转变。据公安交警部门统计,截至8月18日,三城区已上牌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已达21148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