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报讯 “喂,工商所吗?我是个体工商户谭×,现向你们咨询企业名称的事。”日前,正在值班的岑溪市工商局归义工商所工作人员小岑拿起电话,听筒另一边却传来一男一女激烈的争吵声。值班人员初步了解情况后,向所长作了汇报,所长立马赶赴现场查看。
????原来,谭×兄妹合伙在镇上开了一间“谭×装饰材料经营部”,专门从事瓷砖经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是哥哥谭××,组成形式为个人经营。在兄妹的精心管理下,生意比较红火。后来,兄妹各自成家,瓷砖店一分为二,哥哥在另外一条街重新开了间瓷砖店,并办理了经营场所变更登记。妹妹继续经营原来的这间店,并向工商所申请办理了新的营业执照,同时申请用自己商店的企业名称。但妹妹因新的企业招牌尚未制作完成,所以一直使用和哥哥合伙经营时的招牌“谭×装饰材料经营部”对外经营。哥哥知道后,很是生气,上门和妹妹理论,责怪妹妹擅自使用他的企业名称从事经营,侵犯了其合法权益,要求妹妹立即把招牌拆下来。而妹妹认为,当初这间商铺她也有份,在新的招牌未制作完成前,她有权使用这个名称。因言语不合,双方激烈争吵起来。工商所工作人员在详细了解情况后,向兄妹俩宣传了《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个体工商户条例》等法律、法规。从工商登记材料上看,“谭×装饰材料经营部”的名称专用权归哥哥所有,未经哥哥授权转让,任何人不得使用这个名称,否则构成了侵权。妹妹现在也办理有营业执照,有自己的企业名称,按法律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名称、负责人、经营范围、经营场所等要与在工商部门登记的事项相一致,否则属于擅自变更,要受相应行政处罚的。
????经过向兄妹俩说理讲法和耐心细致的调解之后,作为妹妹的谭×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向哥哥真诚地道了歉,并找人把“谭×装饰材料经营部”的招牌拆下来,使用自己的名称经营。
????(梁宣之 岑洪涛 陈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