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黄海志 通讯员 刘惠 吕晓雯)小孩逛狗市,被藏獒咬伤,年仅七岁的小孩将狗主人告上法庭。6月3日,betway必威体育:长洲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件因饲养的藏獒伤人引起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原被告最终当庭达成调解协议。
该案的原告莫某是一名年仅七岁左右的小孩。今年2月14日,原告莫某的父亲在带莫某逛两广批发市场的周末狗市时,莫某突然被被告张某饲养并在狗市摆卖的藏獒咬伤,幸得救治及时,才没有生命危险。为治疗伤势和注射狂犬疫苗,莫某的父亲花费了1000多元医疗费,但被告张某仅赔偿了500元,双方为此发生争议,原告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抚慰金等损失。
该案主审法官经过开庭审理,在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诉辩及质证意见后,搞清楚了案件的事实。庭后,法官耐心地跟莫某的父亲和被告张某释理说法,解答双方的疑问,使张某认识到自己对饲养的藏獒管理不当造成莫某受伤的错误,张某愿意积极对莫某进行赔偿。最后,张某和莫某的父亲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支付了赔偿款,履行了赔偿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同时,该法还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该案主审法官表示,藏獒属于烈性犬,对其饲养和管理都有严格的规定。由于藏獒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一般在市区内是禁止饲养的。市民在饲养动物时,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看管好自己饲养的动物,做到文明饲养。若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则要承担侵权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