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离网-西江都市报讯 近日,岑溪市检察院以组织考试作弊罪对在汽车驾驶员科目一考试中帮助学员考试作弊的梁某某、陈某某、黎某某三人提起公诉。该案系《刑法修正案(九)》出台以来岑溪首例组织考试作弊案件。
2018年4月份,被告人梁某某、陈某某、黎某某合谋,为考取汽车驾驶证的学员在科目一考试中作弊,由梁某某购买作弊用的微型电子液晶显示屏、对讲机、摄像头、无线耳塞等电子设备及衬衫,陈某某则为学员作弊时安装电子设备,黎某某负责通过摄像头看考试题目后把答案通过对讲机传到学员的耳机上,让学员作答,然后对通过科目一考试的每位学员收取人民币1200元。4月26日下午,三人为黄某某、陈某甲、谢某某在参加驾驶员科目一考试中作弊时,被监考民警查获,随后在考场外正在帮助学员提供答案的被告人梁某某、陈某某、黎某某也被民警抓获归案。 岑溪市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被告人梁某某、陈某某、黎某某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遂对其提起公诉。 (钟晓路 陈立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