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预防因三轮车非法载客而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保障群众生命及财产安全,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尤其针对三轮车擅自加装助力装置、擅自改变车辆外形、遮挡号牌、乱停乱放、闯红灯、乱闯马路等乱象,按照市政府工作要求,梧州交警部门联合市交通局、公路局和市政局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在辖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环境综合联合执法整治行动,持续开展三轮车违法行为整治行动,为辖区群众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 长洲辖区 长洲联合执法小组对三轮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坚持不懈、毫不放松,结合群众反馈,对红岭路金晖汽车站及其周边路段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治理,严格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留隐患”。 万秀辖区 万秀联合执法小组加大辖区新兴一路红会医院、太阳广场的巡逻管控,严查三轮车违法行为,在查处过程中讲解违规驾驶三轮车的危害性和文明交通的重要性,从而督促其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 龙圩辖区 随着龙圩联合执法小组开展的严查三轮车联合集中整治行动,全天候查处三轮车已经成为执法的常态,联合执法小组根据辖区三轮车候客点和车流量的特点开展整治行动,重点整治三轮车无牌无证、非法加装动力装置、违法上路经营等影响城市交通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 整治措施 (一)对无证驾驶三轮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予以行政拘留15日,最高罚款2000元的处罚。 (二)对非残疾人驾驶残疾人专业代步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交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非残疾人驾驶残疾人专业代步车从事非法营运移交道路运输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进行处罚。 (三)对残疾人驾驶残疾人代步车从事非法营运的,移交道路运输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对该残疾人代步车予以暂扣,并按照非法营运进行处罚。 (四)对私自违法改装三轮摩托车的一律予以拆除,并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驾驶人进行处罚。 (五)对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 梧州交警提示 从事非法营运的三轮车无相关从业资格证书,且车辆无保险。如发生意外事故,乘车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日常出行请选择出租车或公交车等具有合法手续的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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