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离网-梧州日报讯(记者 陈晓雯 通讯员 温志霞)近日,各县(市、区)正在抓紧做好耕地保护补贴发放前期工作。据了解,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共有10135万元落实到各县(市、区)财政。 从2016年起,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补贴对象在2019年进一步明确为全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户和承包国有农场耕地的农场职工,并且农场职工必须与农场签订耕地承包协议。发放的具体情况由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操作,但县域内必须统一依据和标准。本次补贴范围明确,已被非农征用、退耕还林、挖塘养鱼、畜禽养殖、发展林果业、绿化景观建设、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常年撂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耕地质量未能通过验收确认的耕地不属于补贴范围,多年生或木本的果树、茶叶等不予以补贴。但对于种植西瓜、草莓一年生草本的果品类作物对耕地质量不造成影响的,可予以补贴。 今年开始,为引导和鼓励农民保护和提高耕地地力,推广稻田冬种绿肥、秸秆还田等技术的农户,有关文件规定可视情况适当提高这类耕地的亩均补贴标准(或折算为增加补贴面积),但最高补贴标准要控制在250元以内。对露天焚烧秸秆,违反了《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各地可根据严重程度扣减违反者的补贴面积或降低补贴标准。 按照要求,补贴资金发放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继续在村一级主动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要求确保补贴资金按时按规定在6月底前发放到农户手中。 据介绍,2016年我市实施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后,调动了农民提高耕地质量积极性,保持了全市粮食总产量稳定,并且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生态效益指标等均达到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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