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通报1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近日,市纪委监委通报1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蒙山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原站长蒙晨光等人在审核农民合作社申报国家补助资金项目工作中玩忽职守问题。2014年5月至2015年5月期间,蒙山县华晨生态种养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在申报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资金的过程中,蒙晨光时任蒙山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站长,没有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对该合作社申报项目规模等方面内容的合规性、真实性、可行性进行调查核实,只对申报材料进行书面审查;潘远林时任蒙山县农业局主任科员(期间分管或协管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也没有对该合作社的申报材料进行合规性、真实性、可行性审查,只对申报材料进行书面审核,致使该合作社法定代表人陈某(另案处理)利用虚假的申报材料,先后获得2014年度和2015年度专项补助资金共计68万元。2019年2月,蒙晨光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科员;潘远林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副科级非领导职务。蒙晨光和潘远林因犯玩忽职守罪已由司法机关作出处理。合作社法定代表人陈某非法骗取的专项补助资金已退回国库。 脱贫攻坚战既是考验和检验干部能力的战场,更是考验干部作风和责任担当的战场。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加强扶贫干部队伍教育监督管理、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扶贫政策真正惠及贫困人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整改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为契机,把严肃整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重点任务和切入点,围绕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对脱贫攻坚工作失职失责的部门和干部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切实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梧纪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