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离网-梧州日报讯 针对近年来外卖服务、网络交易食品、农村集体聚餐等食品安全隐患,《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6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条例》分7章,共87条。在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设定的法律责任的同时,对条例创设的义务性、禁止性规定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以提高对不法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震慑力。 《条例》对外卖食品安全、食品安全追溯、特殊食品监管、临期食品管理、农村集体聚餐等近年来食品安全监管领域突出的热点问题,作出了专门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监管措施、强化监管手段,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我市各相关部门将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努力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柳双 孔卓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