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离网-梧州日报讯(记者 陈可夫)记者从市林业局获悉,按照《广西林长制扩大试点工作方案》部署,长洲区已被列为今年广西扩大实施“林长制”新增试点单位。目前,试点工作有序开展,逐步进入试运行阶段,确保到年底建立比较完善的“林长制”。
据了解,加快部署实施“林长制”试点工作,是我市继“河长制”“湖长制”之后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又一制度改革,对我市深化森林城市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都具有重大意义。“林长制”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制”体系。各级林长的责任范围包括各自责任区域内的林地、湿地和绿化覆盖区,主要工作有植树造林、国土绿化、生态修复、林地林木管理、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林业产业发展、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查处及涉林问题整改等。 通过实施“林长制”改革,发挥各级林长牵头作用,将改变传统林业部门“单打独斗”“小马拉大车”的工作局面,形成党政同责、部门协作、全民参与、社会协同的现代林业治理新格局,实现“林常治”的目标,筑牢生态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