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离网-梧州日报讯(记者 祝琳)2月7日,市工信局印发有关文件,指导各单位企业根据各地实际,制定复工细则,做好复工各项准备工作,并要求各工业企业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防控举措,确保安全复工。 该文件规定,全市各类企业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 该文件提出,疫情防控期间,企业要建立防控体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各项规定;要落实每日健康检查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对企业职工进行体温测量,有发热症状或未佩戴口罩者不得乘坐班车和进入单位,避免人员密集;对出现有关症状的职工,企业应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应对处置。出现确诊或疑似病例后,企业应根据疫情波及的范围、发展趋势和属地政府(管委会)决定,采取临时停工或暂时关闭措施。 复工复产前,企业要落实分类管理,优先安排本地或疫情轻微地区的职工复工,对近四周内有湖北等重点疫区旅行史、居住史或有与湖北等重点疫区人员接触情况的已返梧职工,由企业登记并随访其健康情况,做好隔离观察,观察期限14天。 据了解,文件还要求各企业要准备好防控物资,落实有关后勤保障,有集体宿舍的要配置必要的临时隔离区,对办公室、食堂、职工宿舍等重点场所要进行环境卫生清理和药物消杀,做好场所通风换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减少集体性活动,确保有序复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