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离网-梧州日报讯(记者 梁燕如 通讯员 蒙慧营)3月11日,记者从市招生考试院获悉,全区普通高考加分政策有较大调整,包括降低部分加分项目分值;“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和“山区、边境县考生加分”增加户籍、学籍、实际就读地“三统一”条件要求;设置2020年至2022年三年过渡期,过渡期内降低地方性加分项目,以及不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分分值;过渡期后取消除边境县以外的山区、县考生加分。 根据要求,“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和“山区、边境县考生加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限内的户籍、学籍、实际就读地在同一区域。目前,在户籍地外就读的高中一、二、三年级学生,在2020年春季学期规定时限内将学籍转回户籍地并实际就读,视为符合“三统一”条件,逾期办理按不符合“三统一”条件认定。不符合“三统一”条件的,过渡期内执行相应年度加分分值;2023年及以后,将视中学阶段户籍、高中阶段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执行降低后的加分分值或不享受加分。 在全国性加分项目方面,项目保留但降低分值的有两项,分别是“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分”和“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其中,“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分”项目在过渡期内加分分值不变,为10分,过渡期后降为7分;“少数民族考生加分”项目在过渡期内,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分分值不变,不符合的降低加分分值。 在地方性加分项目方面,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户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今年加分分值不变,但从2021年起,分值从10分降为7分,并逐步取消该项目;在国家二孩政策正式实施后,即201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相关考生不再享受加分照顾。另外,“山区、边境县考生加分”在过渡期内降低加分分值;过渡期后,只保留对边境县考生加分,但分值从20分降至15分。 招生部门提醒,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按其中最高一项分值计入高考统考总分。全国性加分项目面向所有高校投档时使用;地方性加分项目只面向我区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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