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离网-西江都市报讯“普通口罩一盒10个,一盒45元,不包邮!10盒起批发价3.5元/个,包邮!货量不多,需要可以联系!”明明手里一个口罩都没有,也没有实际货源,但陈某却在微信朋友圈做起了卖口罩的生意。最终,陈某因自己的行为受到了法律的惩处。 前段时间,万秀区法院运用云间互联网庭审系统,通过远程视频方式依法开庭审理了这起涉疫诈骗案,当庭宣判被告人陈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该案从受理到审结用时仅4个工作日,实现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的快立、快审、快判。 万秀区法院通过远程视频方式依法开庭审理一起涉疫诈骗案。 (通讯员供图) 据悉,疫情期间,陈某看到微信朋友圈有人求购口罩,便留言妄称有口罩。看到留言后,朋友便向陈某询问口罩的货源,陈某顺势推销,还让朋友将买口罩的钱转到了自己的微信账户上。 看到来钱快、赚钱易,陈某动了歪心思,主动加入口罩、酒精自购微信群,并从网上找来口罩、消毒水的现货照片发到微信群中,以一盒45元的价格在微信群叫卖口罩。因为买的量多还有优惠,微信群中不少人信以为真,纷纷询问。等到别人通过微信转账付款之后,陈某便立即将对方的微信拉黑或者直接不予回应,最后还退出了微信群。事后,陈某以为自己骗的钱金额不大,别人不会死磕到底追究责任,而且自己还删除了微信,应该能高枕无忧。不料,事情发生后没几天,陈某就被公安机关抓获了。 万秀区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2月7日至8日,被告人陈某在明知自己没有口罩的情况下,通过微信朋友圈及微信群发布售卖口罩的虚假信息,骗取8名被害人共计3785元。案发后,被告人陈某退出了全部赃款。 万秀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疫情期间利用疫情防控物资急缺的行情,在网络上向不特定的多数人发布虚假消息,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以案说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betway必威体育: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之规定,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假借研制、生产或者销售用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用品的名义,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有关诈骗罪的规定定罪,依法从重处罚。(宋梓祥 林昭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