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离网-西江都市报讯 两男子出狱后经济紧张,为了拿回给别人的借款,他们合谋非法拘禁被害人并实施殴打,强迫其还款。近日,经市长洲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黎某仪、莫某犯非法拘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 莫某、黎某仪都是累犯,出狱后因为没有固定的收入和工作,经济紧张。然而,两人没有深刻反省,反而更肆无忌惮,不把法律放在眼里。莫某想起自己曾经出借购车款4.5万元给欧某,但欧某还没还钱,于是便想立刻索回钱款。 2016年2月19日14时许,莫某伙同黎某仪将欧某强行带到万秀区某铺位,对其进行人身攻击,并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强迫其还款。随后,他们又将欧某带到另一处铺面,强迫欧某以自己的小车作为抵押,并签订4.5万元借款合同后才准许其离开。经鉴定,被害人欧某遭殴打造成面部、手部、腰部等部位受伤,其中腰部3、4椎体右侧横突骨折损伤为二级轻伤。 案发后,黎某仪于2019年5月1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19日被逮捕;莫某于2019年6月1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22日被逮捕。 法院审理后认为,黎某仪、莫某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殴打被害人致二级轻伤,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周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