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离网-西江都市报讯 赵某珍因喉咙不适到草药店购买草药服用,当日出现不适症状后送医,在送医治疗后不治身亡。近日,市长洲区人民法院对这起过失致人死亡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
2020年9月4日,赵某珍咽喉略感不适,于是到市某草药店内购药。店主覃某自称所开药方含“雾水藤”、枫木寄生和铺地草等多味中草药,药效显著。当日稍晚,赵某珍煎药服用后出现视线模糊、意识不清等症状,在送医后临床表现休克垂危程度,治疗至9月26日死亡。经鉴定,所谓“雾水藤”实为断肠草,从提取物中均检出钩吻素甲成分,赵某珍系因钩吻中毒继发呼吸衰竭死亡。
案发后,覃某主动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如实供述事实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长洲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药店店主覃某因疏忽大意过失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案发后覃某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并在被传唤后如实供述事实,属自动投案,认定为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当庭认罪,愿意接受处罚并签字具结,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危害社会程度,长洲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覃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林卓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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