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离网-梧州日报讯 (记者 陈雨燕 通讯员 廖敬生 黄赟)从今年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开始施行,正式明确了“袭警罪”的司法定义和适用范围。近日,我市一男子周某酒后寻衅滋事,不仅多方阻挠执勤警员执法,还辱骂、击打警员。3月20日,周某被万秀公安分局以涉嫌袭警罪依法刑事拘留,该案也成为我市首例涉嫌袭警罪案件。 3月19日11时许,红楼派出所(合署)接到报案称,万秀区文化路附近某酒店的保安被一名男子辱骂并殴打。接报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处置。在处置过程中,民警发现该男子满身酒气,有酒后滋事的嫌疑。为此,民警迅速控制现场,并对涉嫌滋事的男子周某开展调查。 在处置期间,周某极不配合执法工作,不仅不听从民警劝阻,还以踹、踢、辱骂等方式阻挠民警执法。在民警录像取证时,周某多次拍打民警的手机,甚至用手击打民警脸部。在制止周某的过程中,一名民警的右腿、左手受到不同程度外伤。最终,执勤民警在多次口头警告无效后,依法对周某采取强制控制措施并带回红楼派出所(合署)进一步调查。 经审讯,周某对其酒后寻衅滋事并袭警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3月20日,万秀公安分局对周某以涉嫌袭警罪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