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离网-梧州日报讯 (记者 朱元冬)9月8日,市创城办联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出通知,呼吁全市各单位干部职工带头做好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和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以实际行动树立文明交通出行的好榜样。 通知指出,全市各单位要督促干部职工及时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驾乘电动自行车时自觉佩戴安全头盔,并在单位门口、电动车停车点设置佩戴安全头盔提示牌。各单位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要发挥示范表率作用,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并在微信朋友圈等渠道加强文明交通出行安全宣传,引导亲友做到“戴头盔、靠右行、不闯灯”。 除了落实单位工作职责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外,市创城办及市公安交管部门将在日常进行督导检查,交警加强路面执勤执法宣传。各单位文明交通劝导志愿者在上岗时主动劝导,组织新闻媒体、志愿者在城区主要路段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抓拍,借助新闻媒体及手机应用等平台进行曝光,并鼓励市民对不文明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