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离网-西江都市报讯 9月的一天,一位满头银发的老妇人拄着拐杖,艰难地走进濛江法庭,控告其子女未尽赡养义务。法官及时跟进,成功调撤了这起家庭赡养纠纷。 当天,濛江法庭的黎法官见到老人后立即跑上去搀扶着,并轻声问道:“老奶奶,遇到什么难事了,自己一个人拄着拐杖来法庭,怎么不叫个年轻人陪着您来?”老人略微迟疑了一下,顷刻间泪如雨下,哽咽道:“我的孩子不养我,我要找法官主持公道……”这位老妇人自称姓杨,系濛江人,这次来濛江法庭是想控告其子女不尽赡养义务,请求濛江法庭为其主持公道。黎法官听完老妇人的诉说后,马上致电老妇人所在的村委干部,村干部反映其有三儿一女,并提供了一名在本地居住的老人的其中一个儿子的联系电话。黎法官在拨通其儿子电话后,对其进行了释法说理,从道德和法律两方面对其进行了劝导及教育。 经过黎法官的调解,其子认识到不赡养父母不仅违背伦理道德,还会触及法律的底线。挂掉电话后,其子火速赶到濛江法庭,态度诚恳地向母亲认了错,并表示今后一定多关心母亲,做到儿子应尽的义务,让母亲享受天伦之乐。随后,法庭干警与其子合力将老妇人搀扶上电动车载回家,一起家庭赡养纠纷调撤成功。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水有源树有根,为人子女的应对父母少些抱怨,多些关爱。父母养儿育女实属不易,做儿女的为父母养老送终也是人之常情。希望老妇人的几个子女能够及时醒悟,善待自己的母亲。 (赵柏笼 覃杰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