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2020年12月12日,家住杭州的W先生出于好心搭载了两名陌生人,然而车开到塘栖时不幸与另一辆汽车发生碰撞,导致其中一人当场死亡。 这一意外让W先生一家手足无措。交警判处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W先生需赔偿死者66万元。对方车辆的赔偿由W先生的第三者责任险负责,而W先生自己车上的责任却无法得到赔偿。 焦头烂额之际,W先生的保险代理人葛经理听说了出险情况,第一时间提醒他办理驾乘无忧的理赔。原来,2020年年初,W先生的妻子在葛经理的推荐下购买了一份《驾乘无忧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这是专门针对驾驶或乘坐合同约定车辆时因意外伤害导致医疗、伤残或身故时提供保障的保险。 在葛经理的协助下,W先生收集理赔材料,向新华保险申请了理赔。但却因材料中车辆信息与承保车辆信息有出入,理赔一度陷入瓶颈。本着“以客户为中心”的原则,新华保险理赔人员立即前往处理事故的交警大队核实了解情况。原来事发当时由于交警疏忽,将信息材料采集错误。经过及时修正,案情核实无误,35万元理赔金及时打入受益人账户,解了W先生的燃眉之急。 案例启示 “本以为买了车险,保障就够了,直到出了事,我才发现原来针对自己车上人员的保障仅有1万元。很庆幸我老婆投保了新华保险的《驾乘无忧团体意外伤害保险》,360元的保费帮我们家减少了35万元赔偿款的压力,这份保险太及时了!感谢新华保险,感谢葛经理!” 1月4日,W先生专程来到新华保险杭州中支赠送锦旗,以表达对新华保险和葛经理暖心服务、雪中送炭的诚挚谢意。正是像葛经理这样的保险业务员的坚持,让无数家庭在面对风险时,可以更从容应对。(林栋) 本文为推广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