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反映丰业花园小区内的路面、排水渠道等多处公用设施损坏严重,给居民出行带来不便,希望问题可以得到解决。(详见4月13日《梧州日报》3版“读者之声”《小区多处公共设施破损》) 业主们购买房屋时,小区公摊面积都是要付款购买的。从这个意义上来理解,小区花园道路应该属于小区所有业主共有。笔者认为,让大卡车进入小区道路需征得业委会的同意,授权物业公司收取卡车所属单位或个人一定数量的押金才可放行。当道路等小区花园其他设施没被损坏的情况下,押金可如数退回;当道路等小区花园其他设施被损坏的,押金将被用作损坏设施的修复资金;当押金不足以抵偿修复资金时,物业公司有责任向卡车所属单位或个人追收不足部分资金。 但据了解,运货进入小区的卡车属于加装电梯的工程公司。该小区前物业公司于工程公司进驻中途已退出对该小区的物业管理,且电梯加装工程涉及多家电梯公司,小区长期处于无序管理状态才导致情况加重。 在这样的情况下,小区所属社区、业主委员会等应发挥作用,努力找出问题的难点、痛点、堵点,切实解决好居民的急难愁盼问题。像文中提到的问题,主体责任方是前物业公司,收取的押金标准有没有经业委会同意?如今中途退出,押金有没有留下来?多家电梯公司的进驻手续有没有交接好?通过顺藤摸瓜一一排查理顺,该由谁负的责任便能一目了然。当责任方被找出后,责任方就应承担起修复被损坏小区道路设施的责任。若承担方拒不履行职责,可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