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少数尤其是“一把手”手握重要权力,既能成为领头羊,也可能成为污染源。扎牢“一把手”权力“笼子”,既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实现全覆盖的重要体现,也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
唯物辩证法认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在防止“一把手”权利“脱缰”过程中,要把握好内外因的辩证关系,既要解决“一把手”自身思想问题,也要解决“一把手”权力约束问题,做到自律和他律双管齐下、双轮驱动。
“物必先腐,而后虫生”,意思是东西总是先自身腐烂,然后虫子才可以寄生,比喻事物的毁灭往往酿于自身,源于自身的败坏,体现的哲理是内外因的辩证关系,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第一位原因。从查处的许多腐败分子违纪违法的行为轨迹来看,自身理想信念的动摇与缺失、权力观的异化与变质,往往是腐化堕落的“导火线”。“打铁还需自身硬”,“一把手”领导干部身居高位必须时刻拧紧思想总闸,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和锻炼,强化“三观改造”,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始终保持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重要条件。许多违纪违法的“一把手”之所以从“好干部”沦为阶下囚,有理想信念动摇、外部“围猎”的原因,更有日常管理监督不力的原因。从近年查处的一些典型案例看,从“好干部”到阶下囚,都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从小节到大错的过程,如果在这个过程中能够强化监督约束,就有可能挽救一个干部。监督是干部政治生涯的“安全阀”,是防止干部蜕变的“防腐剂”,党委(党组)、纪检机关、党的工作机关要强化对“一把手”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一方面抓制度体制创新,用外界约束将腐败“物理隔绝”;另一方面要紧盯“一把手”督促检查、谈话提醒,使其心里发生“化学反应”,通过强有力的监督促使“一把手”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
公权力姓公,也必须为公。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无论大小都不能“脱缰”,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纪检监察队伍是党内守林护林的“啄木鸟”,必须确保忠诚干净担当,谨慎行权、廉洁用权,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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