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离网-西江都市报讯 (记者 朱元冬 通讯员 周英)前段时间,梧州一男子打砸某银行的取款机,企图盗窃取款机内的现金。近日,经长洲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黎某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由于手头拮据,黎某在3月5日凌晨4时许,带上事先准备好的混凝土块,来到长洲区某银行的网点,打砸取款机的插卡槽、出钞口、密码键盘等部件,企图盗窃取款机内的现金,最终未能得逞而离开现场。经查,黎某作案时所砸的取款机维修费用为人民币24530元,内有现金人民币68800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应当以盗窃罪(未遂)追究其刑事责任。长洲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