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离网-梧州日报讯 (记者 陈益铭 通讯员 侯星杰)保护野生动物是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但受经济利益、口腹之欲驱使,非法猎捕国家野生动物行为仍时有发生。近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市公安局龙圩区分局抓获4名涉嫌非法猎捕芝麻剑的犯罪嫌疑人,当场查获芝麻剑5尾、花鳗鲡1尾和猎捕工具一批。
9月12日晚上10时20分左右,市农业农村局接到举报称,有人在长洲水利枢纽大坝下游水域电鱼。接报后,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市公安局龙圩区分局赶赴现场开展抓捕行动。经过1个多小时伏击守候,9月13日凌晨1时许,执法人员在龙圩区会馆码头将4名嫌疑人抓获,当场查获芝麻剑5尾、花鳗鲡1尾及其他野生鱼类一批,并在其作案私家车上查获氧气瓶、潜水衣等猎捕工具一批。目前,查获的芝麻剑、花鳗鲡经活体体检后已经及时全部放生,涉案嫌疑人已被立案查处,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花鳗鲡、金线鲃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2021年2月初,新调整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正式公布并实施,芝麻剑、乌原鲤被纳入其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第二十七条规定,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如需猎捕、出售、购买、利用,也需要取得省级以上野生动物主管部门许可。因此,猎捕、食用、交易这些水生野生动物等行为都会涉嫌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