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离网-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陈益铭 通讯员 黄芬)近日,市水利局对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以外的区域倾倒弃渣行为的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给予罚款31.35万元的行政处罚。
今年6月14日和7月18日,市水利局两次组织对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开展年度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发现,该公司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存在到专门存放地以外的区域倾倒弃渣的行为,且倾倒弃渣数量较大。经调查认定,该公司擅自倾倒渣土2.09万立方米,违反了有关法律,对生态环境造成较大影响。市水利局依法对该公司处以31.35万元的行政罚款,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限期清理违法倾倒的渣土。目前,该公司已足额缴纳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