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梧州零距离网报道,日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正式启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将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开展全市在建房屋市政项目危大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一直以来,各级党委政府都把安全生产摆在突出位置,有力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统计显示,今年1至5月,我市共发生各类事故11起,死亡9人,受伤2人,未发生重特大事故,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保持“双下降”趋势。 不过也要看到,一些重点行业领域仍然风险突出、事故多发。这暴露出有些企业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不到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法律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等问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在全市开展在建房屋市政项目危大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督促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查纠违章违规行为、排除安全隐患,维护安全稳定,笔者为之叫好。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也是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的关键。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强化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加大了主要负责人的职责和违法处罚力度,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同时,首次提出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更值得一提的是,“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被写进法律,这就要求,从各部门到企业各具体负责人,都要把安全置于生产之前、发展之上,把安全当作头等大事来抓。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容不得一丝一毫放松。法治是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相关企业必须严格遵守法律,做到每一个项目、每一个环节都以安全为前提,只有确保“万无一失”,才能避免“一失万无”,从而实现自身安全健康发展。各地和有关部门也要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调动各方面力量进一步关注、支持和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管好安全生产,让党同人民群众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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