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0年1月1日起,《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正式实施。今后,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车,将划入机动车范畴。新标准执行后,那些拥有电动自行车的人们,首先要去考驾照,然后去交管部门申请牌照,否则将不能上路。这个新标准出台后对无疑“电动车”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但是对于销售电动车的商家来说也有自己的见解。
记者走访了市内潘塘多家的电动车销售商铺,发现商家出售的电动车绝大部分都是重量超过40公斤,时速超过20公里的,部分大功率的电动车反而更能得到顾客的青睐。商店的经理向记者透露,他们普遍已不再销售时速20公里以下的电动车,原因在于此时速下的电动车的速度就和普通的自行车一样慢,达不到使用者的需求。同时,该经理还表示,自从电动车的新规出台后前来选购电动车的顾客依然络绎不绝,电动车的销售量基本上没有受到太大的影响。
国家标准委员会颁布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等国家标准,把电动自行车推上了风口浪尖的位置,而且将在2010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时间十分紧迫,只剩下最后半个月的时间,但是我市多家的电动车经销商都普遍认为,虽然即将要执行此新标准,但是执行的可能性并不大,因此对他们销售电动车并没有造成任何恐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