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前女友主动分手后与老乡谈恋爱,一男子觉得“没面子”而用放火烧屋的方式报复,酿成一尸两命和一人重伤且严重残疾的惨剧,男子犯下罪行后,远遁他乡,这起案件引起当地市民热议。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罪犯最终难逃法律制裁。4月11日,betway必威体育: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对犯故意杀人罪的被告人韦锦明依法执行死刑。
????2011年9月,被告人韦锦明与被害人黎××(女,殁年19岁)在广东省务工期间认识并相恋,后黎××提出分手。韦锦明得知黎××与其同乡陈××(被害人,时年20岁)谈恋爱,遂殴打黎××,并警告陈××不要与黎××交往。
????韦锦明在得知黎××怀孕并住到陈××家后,自感丢尽颜面,产生报复之念。2012年5月28日晚,韦锦明以帮助朋友汽车应急加油为由,从其哥哥处购得一桶汽油。次日凌晨1时许,韦锦明携带油桶、木棍、水瓢、砍刀等作案工具,来到长洲区倒水镇古城村古兑组7号陈××住处,从窗口用瓢将汽油泼洒进陈××房间,点燃沾有汽油的木棍,从窗口伸进房间致燃烧起火,并继续泼洒汽油后逃离。黎××、陈××惊醒后逃避出房间,闻讯起来的家人将二人身上火焰扑灭后送医院治疗。2012年5月30日,黎××因烧伤、休克等原因,致怀孕6个月的胎儿流产。2012年7月7日,黎××最终因烧伤并发症感染死亡。陈××全身烧伤面积约57%,致右肩关节、肘关节、腕关节、右踝关节强直,功能丧失,右手各指屈伸功能、右膝伸展功能丧失,左肘关节背伸功能受限,构成重伤(五级伤残)。
????2013年1月31日,梧州中院认定被告人韦锦明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韦锦明提出上诉。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被告人韦锦明因恋爱纠纷纵火泄愤报复,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其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应依法惩处。遂予以核准死刑。(钟康安 罗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