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 为切实改善和提高重度残疾人生活质量,从2014年起,广西重度残疾人可获得护理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360元。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规定,具有广西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不限于低保对象)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可享受护理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36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不计入最低生活保障和低收入家庭收入,即补贴可与已享有的低保、城镇医疗和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等叠加享受。
????符合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的残疾人,须于4月30日前,由本人或委托监护人、有关人员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审批表,提供户口簿和残疾人证等材料,逐级经村(居)民委员会初审、乡镇(街道)审核、县(市、区)残联审批并进行公示后,确定补贴名单。最后通过银行、信用社等金融代理机构“一卡(折)通”,直接拨付到重度残疾人或其监护人个人账户或福利机构账户中。(黄诣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