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报讯(记者 梁燕如 通讯员 黄啟任)“为留住员工,针对工厂师傅,公司不仅会发放清凉物资,还按时发放高温津贴。”近日,在市人力资源市场双选会上,长洲区华盛装饰材料经营部人事部门的许小姐如是说。
????不过,并非所有企业都如此。不少企业相关人员坦言不清楚是否会发放高温津贴;部分招聘人员则表示企业车间安装了中央空调,工作环境温度达不到发放高温津贴标准;有招聘人员则表示高温津贴已经纳入工资福利,不再单项列支。针对上述情况,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在向各企业招聘人员发放高温津贴政策宣传资料时,要求企业按照规定向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发放津贴。
????“想找一份工作不容易,怎么敢和企业谈福利条件。”当天,一位年近50岁的女士逛了许久也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在谈及高温津贴时,她认为,“4050”市民普遍存在求职困难,要求企业增发高温津贴或会“丢饭碗”。求职者韦女士则表示,有时候想维权但不懂方法和途径。像上述求职者一样,不少求职者或不了解高温津贴政策,或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心态,或不了解有关政策,从而放弃维权。对此,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劳动者应勇于、敢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发现企业不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时,可向工会、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反映,或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据悉,从2011年起,每年6至10月间,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露天工作或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可享受高温津贴,发放标准是每人每月100元至200元,应单列工资统计入工资总额。针对高温津贴相关规定知晓度较低的情况,市人社局有关部门在日常巡查中向企业加大宣传力度的同时,还在各类现场招聘会上向企业、求职者做重点宣传,督促企业按有关要求执行,提高劳动者维权意识。 |